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产收益权产品【精挑】
...买...【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产收益权产品】...享行业最高返点(1%-10%)...打款直接到募集账户...返点现结可面签...
返点热线:136-1169-7714(微信同)☜☜☜点击号码可直接拨打或复制号码添加微信
【点此进入官网查看详情】
1.登记备案机构:XXXXX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产收益权产品。
3.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每期不超过 3000 万元)。
(二)本产品发行相关情况
1.发行方: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产品编号:
3.产品认购起点:10 万元。
4.产品追加认购最小单位:1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一年以 365 天计,X 为认购金额,单位:万元;以到期实际收益率为准)。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收益率
【10】≤X<【50】 6.7%
【50】≤X<【100】 6.7%
【100】≤X<【300】 6.7%
X≥【300】 6.7%
6.产品期限:【12】月。
7.产品预期收益:产品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期限/365(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产品实际存续期限指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日至本产品收益计算截至日期间投资者持有本产品未兑付产品预期收益的实际存续期限。
8.产品本金及收益:产品本金及收益=产品本金+产品预期收益。
9.产品成立条件:本产品实际募集金额大于(包含)认购起点金额,产品可公告成立。
10.产品成立日:具体成立时间以发行方出具的《认购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产品募集期限内,若本产品发行额度提前募集完毕或本产品投资者人数达到 200 人,产品可提前成立)。
11.产品本金到期日:自产品成立日(含产品成立日)至产品期限届满之日。
12. 产品收益计算截至日:发行方向投资者支付产品预期收益的计算截至日,包含产品到期日或产品提前到期日。
13.产品本金及产品预期收益兑付安排:
本产品在存续期间按半年兑付产品预期收益,到期一次性兑付产品本金。
本产品在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为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产品预期收益在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兑付;
本产品自成立日后第一个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开始兑付产品预期收益,但是若本产品自产品成立日起至产品成立日后第一个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期间小于等于 30 天的,该批产品自产品成立日后第二个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开始兑付产品预期收益。
若本产品最后一个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至产品本金到期日期间小于等于 30 天的,最后一个产品预期收益到期日不兑付产品预期收益,累计至产品本金到期日与产品本金一起兑付。
本产品存续期满,于产品本金到期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兑付产品本金及剩余收益(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顺延期间不另计收益)。
枣庄市薛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资产收益权产品[翻译变量]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